9月30日,记者从恩施市2019年度脱贫验收、动态管理培训会上获悉,恩施市2019年度脱贫验收工作从10月1日开始全面开启。
据悉,本次验收对象聚焦2019年预出列的34个贫困村,对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履行程序无异议后,一律标注脱贫。贫困户脱贫验收上,主要检查贫困户是否稳定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且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任何一项指标没达标,实行“一票否决”,不能通过脱贫验收。评估验收及收入测算按照《恩施市贫困户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收入测算表》执行。当年因灾因病致贫或返贫的贫困户不得脱贫。
贫困村出列验收,主要考核贫困村减贫实绩(含综合贫困发生率和群众认可度)、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组织建设等内容,其中综合贫困发生率和群众认可度为“一票否决”项,出现“一票否决”的村不能通过出列验收。无“一票否决”且同时评估验收计分达90分及以上的村可脱贫出列。
据了解,村级评议核实阶段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5日,包括贫困户脱贫验收、贫困村出列自查验收;乡镇办(处)普查验收阶段为10月26日至10月31日;市级抽查验收阶段为11月1日至11月7日。
该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分工协作、提高工作质量。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理清思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狠抓落实,认真做好脱贫验收工作。各乡镇办(处)脱贫攻坚前线指挥部、村“尖刀班”为贫困户脱贫验收的责任主体,验收工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脱贫验收审核结果、《恩施市贫困村精准脱贫评估验收表》及贫困村脱贫档案资料(复印件)纳入乡镇办(处)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备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贫困户、贫困村脱贫出列标准,按照方案规定的脱贫程序和要求,做好脱贫验收工作。确保程序公开、数据准确、档案完整、结果真实、群众认可、质量有保障。不断加强对脱贫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玩忽职守等行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副市长徐卫、市政协副主席吴秀忠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