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集中查处的形式向城市管理领域“小微违法”行为说不,推动市民自觉提升行为素质。日前,锡山区城管执法、公安及交警部门,在全区22个重点点位,集中开展“小微违法”行为整治,以实际行动贯彻《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我承诺:自觉遵守文明准则,改掉陋习,让文明之花在锡山处处绽放。——承诺人某某某”。当天上午,在锡沪路东亭路路口,一名遛狗不栓绳的“小微违法”当事人在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下,将宣读文明承诺书的视频发到朋友圈以扩大劝导效果。
当天上午,锡山区出动城管执法、公安及交警99人次,志愿者32人次,在锡沪路东亭路路口、锡州路友谊路路口、润锡路锡沪路路口等10个主干道十字路口,以及馨和园、映月湖中央公园、怀仁中学等12个广场、公园、学校等重点公共区域,集中开展整治“小微违法”行为的宣传、查处行动。当天上午,共发放宣传材料626份,教育、处罚小微违法行为65起,包括车窗抛物2起,乱扔垃圾(烟头)17起;随地吐痰4起;非机动车不按顺序停放8起; 机动车不按顺序停放29起; 遛狗不牵绳5起。
城市管理“小微违法”行为是指公民个人行为违反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情节轻微却体现个体文明素养的行为,主要包括:车窗抛物,乱扔垃圾;乱写乱画,乱贴乱发广告;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乱倒污水;机动车不按顺序停放; 遛狗不牵绳、不清理粪便等7类影响城市市容的违法行为。
整治“小微违法”行为是锡山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特色举措。今年2月底,锡山区城管局开始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前期引导,并招募志愿者队伍,开展了处罚试点。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在上述22个重点点位不定时开展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