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教育,很多父母都在寻求一个最佳答案,应该怎么教孩子?11月20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进入小组讨论程序,委员们就《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展开热烈讨论并提出不少意见、建议,委员们提出,应当加快地方立法,形成全社会推动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良性机制和氛围,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讨论中,不少委员指出,眼下家庭教育呈现出两个极端,一方面不少农村的孩子家庭教育缺失,父母外出打工,子女处于放任状态;另一方面大量城里的孩子,父母又管得太多,强度过大,导致家长和孩子都不堪重负。
“什么阶段的孩子,需要什么样的家庭教育,迫切需要科学指导,并以立法形式加以推动。”在小组讨论中,委员们提出,目前不少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乏力和资源匮乏;家长教育水平不高,出现重智轻德、重知轻能、忽视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培养等现象;苏南地区外来人员子女、苏中苏北地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家庭教育存在许多问题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条例(草案)》在一些条款中重点加以规范,力求推动构建完善的家庭教育工作机制,通过规范家庭主体责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完善学校指导内容、统筹社会各类资源,合力保障和促进家庭教育。
当前家庭教育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很多,既有微观层面家庭教育缺失和不得法的问题,也有宏观层面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以及服务供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委员们一致认为,《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取向引领,注意把握家庭教育责任区分的界限和分寸,没有一味地苛求家长责任、扩大家长义务,而是从底线出发,通过正负面清单并举,明确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要求,这是对广大群众迫切愿望的积极回应。
也有不少委员在审议中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比如:“家庭教育”的确切定义是什么,立法中应该进一步予以明确界定;家庭教育的内容应当增加亲情教育以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尊重的内容,如父母尊重子女的爱好与兴趣,子女尊重父母的付出与劳动;现在很多的家庭教育越来越偏向“唯分数论”,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素质提升是否应该在立法中进一步突出;要求父母配合家庭教育辅导,这里的家庭教育辅导包括哪些?是否有清楚的界定等等。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在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