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镇保护和开发,有两种情形值得警惕:要么没钱修,古镇破败不堪,宝贵的历史文化遗存岌岌可危;要么过度开发,破坏了古镇建筑历史风貌,埋没了古镇特色和风格。如何处理好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系,是摆在古镇管理者面前的一道现实课题。
部分僵化政策制约古镇保护
南通市通州区余西古镇,危旧、破损、坍塌的老宅较多。今年78岁的马锡华,曾任余西乡文卫助理,退休后被通州区二甲镇聘为余西古镇发展有限公司指挥部顾问,负责地方人文历史资料的挖掘和整理。在他看来,余西古镇保护得不好,除了政府没钱导致保护措施不力外,一些政策也制约了古镇保护,比如当地规定,翻建老宅必须首先符合居住人口住房面积指标。如果家中常住人口只有两个人,就只能翻修两个人的住房面积,“这规定不是眼睁睁看着老宅倒塌损毁吗?”同时,规定老宅维修必须“修旧如旧”。但记者采访时,居民普遍反映,修旧如旧成本高昂,远远高于建一座新房,政府又缺乏相应的激励和扶持政策,导致居民不愿按政府规定做。“如果政府能给一定比例的奖补资金配套,比如,政府出三分之一,居民自掏三分之二,相信居民出资修房的积极性要高很多。”曾任余西街道党委书记的朱桂勋老人说。
此外,老的建筑居住舒适性差,不能满足现代使用需求,导致古镇留不住人,纷纷外迁。古建筑设计、施工的专业力量不足,也制约着古镇的保护和修复。马锡华说,不是成片的修复工程,几乎没有专业队伍愿意揽这个活。
需防修复利用变成“二次伤害”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对古镇建筑的修缮、翻建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不少老宅因缺乏规范和指导,出现瓷砖贴面、钢筋混凝土结构、釉面瓦砖、铝合金门窗等与古镇的建筑风格格格不入,修缮实际上成了二次破坏。
在扬州大桥古镇繁荣街上,列入江都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束星北故居是去年刚翻修的。当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重建后的束星北故居本身前后有七进共14间房屋,政府只买了两进,不到故居原有面积三分之一,其余房屋被两户本地居民从束星北后人手中买走。政府对其进行内部改造时,拿掉了原先木板隔墙,两进并成一进,改成一个大房间。“老街上的房屋多为私人所有,改造随心所欲,没人问事。”家住束星北故居附近的杨华生老人痛心地说。
记者了解到,我省获得省级以上历史文化名镇的所在镇政府均制定有古镇保护相关规定,但一些地方在实际执行中认识却未必到位。事实上,像大桥古镇这样修过了头、破坏建筑原有历史风貌的现象,在古镇修复和利用中不乏前车之鉴,必须引起重视。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中心副主任吴婷认为,古镇民居修缮渐进更新,除了要编制古镇的修缮或翻建导则,还要体现人本思想,注重古镇的内部居住环境和外部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古镇的居住品质,这样才能保证古镇的人气和活力。
彰显古镇特色须强化顶层设计
记者注意到,经济越发达的古镇,商业和旅游开发的投入越多,古镇保护越好,观光、餐饮、住宿等旅游业的收入就越高,形成良性循环。反之,经济不发达,古镇保护状况就越差,其观赏、旅游价值体现不出来,相关的产业就发展不起来。
记者在昆山市千灯镇采访时,正碰上老街一家危房翻修。施工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临街又临河的二层建筑,严格按照原有建筑风格和经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翻建,包括室内外装饰、建筑高度等都要保留其原有历史风貌。《千灯古镇保护暂行办法》规定,古镇重点保护区内,沿河、沿街的危房翻建须遵循“四原则”,即原环境、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进行修理,体现原真性。沿街房均须用木店板、摇杆门、上下木门槛,严禁使用防盗门、卷帘门、铝合金门窗等。
“古镇管理和开发,要体现和彰显地方人文历史和建筑特色。”省文物局文物保护处负责人陈朋光说,不修,呈现给人们的是一个破败的样子,让人感觉不像“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修过头了,又容易导致同质化现象,小街小巷石板路被拓宽,用长条大石板满铺,看不到原汁原味的东西。这些都是目前古镇修复和开发中出现的最典型问题。
对古镇人文历史颇有研究的南通市江海文化研究会秘书长沈玉成认为,古镇修复开发可适当做减法,对没有多少历史价值的,政府可通过制定一些鼓励政策,将其中的居民迁出来,并在规划、设计上进一步跟进,给古镇发展留足发展空间。苏州甪直古镇针对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私宅,通过回购、置换等办法进行收购维修、保护利用,最大程度地保护利用古镇历史资源的做法,也是一个很不错的思路。同时,政府要强化顶层设计,扭转各自为政的状况。“如果地方领导都能像抓项目建设一样,重视地方人文历史遗存的保护和传承,那又是另一番景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