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审计成果切实转化、打通审计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近日,江苏出台《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动江苏审计整改工作。11月14日上午,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审计厅、监委、国资委的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并对《意见》做出全面解读。
近期,江苏省审计厅对近三年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结果表明,2016年以来,省审计厅共完成221个审计项目,其中,132个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其余79个项目在审计机关的督促帮助下正在整改或完成整改。
“仍然存在少数地区和部门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重视不够,一些问题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等现象。”江苏省审计厅厅长侯学元指出,针对审计整改中出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同时听取被审计单位和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并出台了本次《意见》。
《意见》明确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组织开展“回头看”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明确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推动建立审计整改结果公告机制、完善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审计整改对账销号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建立审计整改约谈机制、完善审计整改追责问责等七项机制。
此外,《意见》强化了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结果运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综合考核内容。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及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机构编制管理、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侯学元指出,本次《意见》亮点较多。在创新机制上,首次以文件形式提出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机制、结果公告机制、对账销号机制、约谈机制等四项工作机制。同时,形成监督合力,形成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定期通报典型案例。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江苏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24416个项目单位,通过审计,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500多亿元,推动健全完善制度1063项,有效发挥了在推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