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京市城管局在全市开展了围绕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等四类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各级城管队伍以区为板块、以街道为单元,对辖区内四类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情况普查,并建立《垃圾分类执法推进基础台账》。
为权力推进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南京市城管建立了“八步走”的宣传督促执法体系,分别为调查摸底、上门宣传、发放一封信、签订承诺书、收集信息、督促整改、处罚前告知及实施处罚。据南京市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规划监察支队长颜海舟介绍,执法推进“八步走”以宣传教育、督促整改为主,对于屡劝未整改的单位才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在南京市玄武区玄武街道,玄武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围绕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提出了6个必查项,确保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有标准、更规范。据南京市玄武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苏晓介绍,生活垃圾分类有6项必要设施,分别是分类投放的收集容器、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分类投放标志、分类投放引导标识、二次集中投放点及收运表等台账。这6项既是专项执法检查的必查要素,也是各企事业单位现阶段垃圾分类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
专项执法保障工作开展以来,玄武区城管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市总队专项执法保障“八步走”要求,并针对辖区内648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公共服务企业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上门发动、宣传、督促整改1000余次,发动告知率100%。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不及时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的督促整改,仍拒不整改的,将在后期专项行动中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