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近日审议通过,江苏徐州市明确将构建质量信用大数据平台。
依据这一《条例》,徐州市明确将建立质量信用信息制度,构建质量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应用的政府大数据平台,发布信息。推动部门间质量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条例》还明确,将开展质量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奖惩制度,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建立并实施严重质量失信企业名单制度,依法对严重失信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予以权利限制。
目前,在我国,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还不多见。徐州市率先出台这一《条例》,旨在探索通过立法的形式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质量强市建设,提高质量总体水平。
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刘红梅说,对企业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权利限制,必须有法规予以授权。“过去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力,《条例》出台后,我们可依法采取一些措施,促使企业认真履行质量承诺。”
针对目前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条例》出台了具体规定。比如,在土地出让和招投标等关键环节,开发商应当向政府承诺高品质的设计、施工、管理,并且提供第三方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