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近日发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摆在重要位置,不仅明确相关责任主体,还对处置该类事务的程序、方式、时效等作出规定。
《细则》规定,回应政务舆情,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政府有关部门在主动做好舆情收集的基础上,将对舆情实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的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释疑解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细则》还明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力争在3小时内、最迟不超过5小时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政策、处置情况等权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