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协同监督领导小组 明确年度协同监督项目
京津冀三地人大监督驶入协同轨道
7月18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关于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此前,该实施意见已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分别通过,这也标志着京津冀三地人大监督驶入协同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期间,主持召开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为新时代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人大协同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郭红说,实施意见的出台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京津冀人大监督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是适应新时代新征程人大监督工作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与京津两地人大常委会密切协作,就100多部法规开展协同立法工作。郭红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需要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开展人大协同监督,可以解决京津冀三地各自推动难以解决,需区域联动互动、配合协作才能解决的诸多问题,切实发挥三地人大监督的整体合力。
为建立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今年年初,省人大常委会就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进行谋划部署,并在7月组织召开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工作座谈会,三地人大就实施意见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并最终达成一致。
据了解,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协同内容、监督方式、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六方面内容。三地人大将分别成立协同监督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年底前由京津冀人大常委会轮流召集协同监督联席会议。今年,京津冀人大常委会协同监督第一次联席会议将在河北举办。
为推动实现京津冀人大监督重点同向、动作同频、效果同进,京津冀三地人大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指示、党和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相关工作部署、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民生实事、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等,每年选取特定监督项目列入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组织开展协同监督检查。
值得一提的是,河北省人大开展联动监督的经验做法被实施意见吸收。根据实施意见,三地人大可以视情况在区域内开展多级人大联动监督,这将凝聚起京津冀三地多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力量。
此外,三地人大还将建立监督信息沟通、监督项目评估、学习交流借鉴等机制,充分发挥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作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