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出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评价办法 - 法治 - 法新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出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评价办法
2023-07-03 07:13:56 来源:江苏政府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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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有效提升乡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准确反映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成效,近日,宿迁市宿豫区委依法治区办印发《宿豫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作为宿豫区前期出台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文件,立足于任务更明确、事项更具体、落实更规范,科学构建了评价体系、简化了评价流程、规范了评价形式,力求评准评实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水平,推动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乡镇(街道)落地落实。

  《评价办法》共考核各乡镇(街道)四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细分为17项指标,每项指标都明确了具体标准和分值:一是加强党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确保党的主张贯彻落实到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加强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提高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水平;三是加强乡镇(街道)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大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力度;四是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监督制约体系,接受法治督察、党委巡察工作,健全乡镇(街道)内部法治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等作用。

责编:szy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