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2023年,本市立法工作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34项,其中,包括外商投资条例、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等19项为力争完成项目。
通知提出,2023年,本市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坚持“五子”联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安排立法项目,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法治保障。
今年,北京市共安排立法项目34项。其中,力争完成项目19项,适时提出项目15项。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力争完成项目中包括外商投资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审计条例(修订)、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传染病防治条例(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根据立法工作进程适时推进)等9项地方性法规草案;包括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修订)、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税收征收保障办法(修订)、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管理办法、地名管理办法、行政问责办法(废止)、实施国家重大活动保障措施的若干规定(废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废止)、实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办法(废止)、节约用水办法(废止)等10项政府规章项目。
15项适时提出项目中,包括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动物防疫条例(修订)、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可再生能源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供热采暖管理条例、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8项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包括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修订)、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修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修订)、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修订)、“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修订)等7项政府规章项目。
通知要求,北京市2023年立法工作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计划的执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推动立法工作提质增效。起草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立法工作方案,明确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严格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与其他部门关系紧密的应当充分协商;未按时完成相关立法项目的要在年底前向市政府报告情况。市司法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跟踪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指导解决立法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严把法律审查关,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