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调查古树现状。 本报全媒体记者 付强摄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3月3日,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林国元一行来到湘东区峡山口街道星群居委会,仔细查看一棵树龄350年的樟树(二级保护古树)长势情况。当他们看到受损的樟树再次发出嫩枝,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近年来,受多方因素影响,一些地方的古树名木生存环境遭到侵蚀。针对这一问题,2022年以来,萍乡市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汇聚各方力量,让受损的古树名木焕发新生机。
实地调查,不少古树“有伤”
去年7月,在接到12309检察服务热线群众举报线索后,林国元等人实地走访发现,一株古樟树的枝干被锯断、主干被钉入铁钉,其“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通过进一步查阅资料,林国元获知,这株古樟是清代顺治年间湖南醴陵的名门望族迁居湘东时栽种的,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生态价值。而且,作为该居委会现存唯一的古樟树,它也是群众纳凉、孩童嬉戏、老人休闲的好地方,若不及时纠正和养护,社会公共利益将受到更大损害。
同样,在莲花县高洲乡高滩村,现共有9株树龄600年的侧柏(一级保护古树)。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古树的树洞成为党组织文件信息的投放点,也是地下党员的联络点,当地村民称之为“信息树”。历经数百年风霜的古柏,不仅有历史韵味,更承载着红色记忆。然而,检察官走访发现,其中被保护的只有4株,且存在部分未设立保护牌或保护牌缺失、毁损等问题。
萍乡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吴雄伟告诉记者,2022年以来,萍乡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该市现有的古树名木开展全面清查,发现一些基层政府、主管单位存在保护不力、疏于管理等问题,加之部分群众保护意识淡薄,出现违法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
巡回听证,促责任单位整改
对于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该如何整改?莲花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听证会,并把会场“搬到”高滩村。
会议邀请了莲花县人大代表、莲花县林业局、高洲乡政府、高滩村委会代表及村民代表共同商讨如何合理有效保护古树名木。经认真研判,确定县林业局、高洲乡政府负有保护管理古树名木的职责。会上,涉事单位及各代表在听取检察官介绍情况后,积极发言献策:一是划定古柏保护范围,落实养护责任单位;二是清理树干附着植物,避免古树被吸取营养;三是加强宣传普法,避免出现“刮木烧香”的不良风俗。最后,各方一致认为,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古柏,村民们也表示将开展宣传教育,传承好红色文化。
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湘东区检察院针对实践中各职能部门权责不明、疏于管理、多头管理等问题,充分运用“磋商意见整改结案、检察建议整改结案、提起公益诉讼”3种递进式公益诉讼办案方式。以湘东区峡山口街道350年古樟树为例,该检察院给峡山口街办下发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单位履行对古树名木属地保护管理职责,采取不影响古树健康生长的科学方式排除损害,并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巡查。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街办会同湘东区林业局立即整改,清理了古树上的铁钉和周围的垃圾,划定了保护范围,并在周围竖立保护标志牌。
建章立制,让古树焕发生机
为共同推动古树名木保护,落实整改效果,莲花县检察院与高洲乡政府签订了环保合作协议,并成立莲花县检察院驻高洲乡生态保护办公室,开创了“检察蓝+生态绿”生态公益府院合作新机制。同时,莲花县林业局以高滩村案例为契机,以点带面制定《莲花县一级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实施方案》,对全县845棵在目录古树名木更新了保护公示牌。
安源区检察院则组建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办案组,在“调查取证、磋商会谈、检察建议”等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检察监督过程中,邀请县林业局以及林业技术专业人员参与,对于古树名木的砍伐、保留以及修复进行经济性和专业性衡量;上栗县检察院结合“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故意损毁、偷盗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以案促改,加强对古树名木保护的宣传教育,形成自觉保护、爱护古树名木的浓厚氛围。
不仅如此,在整治行动中,萍乡市各职能单位主动作为,通过聘请专业服务中心,采用喷药杀虫杀菌、白蚁防治、填堵树洞、防腐处理等保护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古树开展复壮养护,并建立“一树一档”制度,将养护责任落实到人,完善巡检制度,及时掌握古树变化动态,形成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古树名木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100%以诉前程序方式结案。”萍乡市检察院检察长邓文忠表示,近期,经检察机关到现场开展“回头看”,原本受损的古树正焕发勃勃生机,继续见证春华秋实。
记者点评
让公益诉讼更有力
保护好古树名木,就是保护生态环境,更是保护老百姓记得住的乡愁。
萍乡运用“巡回公开听证”的办案方式,将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让老乡参与听证,通过会议汲取多方代表的宝贵意见,这既是打通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也是法治教育、宣传的重要过程,实现了案件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萍乡检察机关正在谋划从古树名木保护延伸到古村落、古桥、古建筑、古文物保护等领域,将其纳入未来公益诉讼重点工作范畴。期待他们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对症开出公益检察“良方”,助力美丽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