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与和平区人民法院会签《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天津首个基层法检两院全面保护知识产权的协作机制建立。
《意见》明确,和平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等工作中加强相互配合,建立案件数据共享机制、联席会议讨论机制,共同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同堂学习培训活动,营造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外,《意见》明确,和平区法院应当不断优化审判职能,打造精品案例;和平区检察院应当不断优化监督职能,强化精准监督能力。双方加强对疑难复杂或争议案件的交流研讨,统一办案标准,最大限度保障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性与精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