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衡水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各经营者(包括网络电商)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切实规范疫情防控相关物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告诫书要求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据悉,该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部署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