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为何变"除稻剂" - 综合 - 法新网
除草剂为何变"除稻剂"
2018-09-27 06:52:47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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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份以来,涟水、阜宁等县多位农民向本报读者热线(025-84701119)反映:他们所种的“金粳818”水稻,在喷洒了搭售的“蓝子汉”牌甲氧咪草烟除草剂后出现大面积枯死。这种宣称“见证农业高新科技神奇”的除草剂,怎么变成了“除稻剂”?

  全省多地上万亩水稻遭殃

  8月5日,记者来到涟水县朱码镇胡楼村,跟随60岁的仲茂林去察看他家那9亩稻田。只见稻苗长得参差不齐,中间夹杂着稻苗枯死后裸露的一块块土地。“原先有三分之一稻苗枯死,后来又补栽了一部分。”

  老仲说,自己每年都到镇上买“金粳818”稻种,搭售“蓝子汉”牌甲氧咪草烟除草剂时对方总说“既除草又除杂稻,是特效药”,去年说每亩用一瓶,今年变成每亩用两瓶、每瓶50元。7月上旬,他喷洒了“蓝子汉”除草剂后不到一个星期,很多秧苗枯死。“9亩地,至少损失6000元。”

  同村64岁的何广春领记者来到她家田边,只见稻苗普遍较别家的矮了一头。她说:“4亩地,买了8瓶除草剂,喷洒后稻苗死了一半,只好又买秧苗补种。”胡巧云家尽管没打除草剂,但邻居田里喷洒“蓝子汉”除草剂,风一刮,竟导致她家也死了两分地水稻。

  “问题是不是出在药量太大上?”许多村民怀疑:去年到镇农资经销部买“金粳818”稻种时,老板支武留每亩只搭售1瓶“蓝子汉”除草剂,产量还行;今年,支武留让加量,每亩地要“搭”两瓶“蓝子汉”除草剂,说“除草、除杂稻效果更好”。

  8月6日,记者随多位农户来到镇农资经营部。面对众多愤怒的农户,支武留仍一味推脱说没办法。记者后以另一“农资经营者”身份拨通其手机,“请教”如何应对农民维权,支武留不无“委屈”地说:“要赔偿农户损失,只有找总经销,可我只认识中间商,我也是受害者!” 记者了解到,他“总共卖了千把瓶,涉及枯死水稻大几百亩”。

  8月7日,记者随村民武国成来到涟水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投诉。大队长叶意万说:“经销商单线跟农民联系送取货,稻种和农药货品都没上架,躲过了农业部门抽检。同类情况在周边已发生多起。”

  8月12日,记者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和新坝镇看到,地里部分稻苗同样出现死苗、僵苗现象。

  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朱道荣向记者确认,今年海州区、灌云县、东海县、赣榆区等地均出现“蓝子汉”牌除草剂造成水稻药害,面积有1万多亩。“连云港市农委十分重视,多次会商对策,并已开展调查。”

  “惹祸”除草剂,牵出农药利益链

  “甲氧咪草烟是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用于豆科类作物”“本品在土壤中残效期较长” “偶尔,作物会暂时矮化,生长点受抑制或退绿”……查看“蓝子汉”牌除草剂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后,记者吃了一惊。

  水稻使用大豆除草剂,行吗?8月7日和13日,记者两次拨通“蓝子汉”牌除草剂上标注的生产厂家——山东奥坤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电话,两位负责人却表示:“我们企业没生产过甲氧咪草烟。”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到,农药类“蓝子汉”商标是淮安市金淮种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申请注册的。而“蓝子汉”牌“金粳818”水稻稻种,正是这家公司母公司——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之一。

  8月20日,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敏主动找到记者介绍情况:“‘金粳818’是天津金泰种业有限公司研发的稻种,于2015年通过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技术跟踪发现该稻种具有一定的咪唑啉酮类除草剂(甲氧咪草烟属于其中一种)抗性,为打响品牌,2016年开始金地种业在省内开展‘蓝子汉’牌‘金粳818’稻种和除草剂捆绑销售。”

  可金地种业并无农药生产、经营资质。郭敏继而跟记者解释,农药是天津金泰种业有限公司与另一家公司合作、委托国内咪唑啉酮类除草剂上市公司——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地为扩大品牌影响力,授权先达在除草剂包装上使用‘蓝子汉’商标。”郭敏说,山东奥坤有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的“甲氧咪草烟”农药登记证号。“我国农药登记时间长、费用高,厂家为尽快通过审批,往往只给一种农药成分登记一种大宗作物的适用范围。这种农药超范围使用的现象较普遍。”

  郭敏说:“金地种业现已主动向经销商免费提供‘解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碧护’,出资对部分受损稻田进行补种及赔偿。”据她分析,甲氧咪草烟安全剂量不足,可能是产生药害的主因;加上7月初多雨,每亩地喷洒两瓶除草剂后药效也吸收过快。而两瓶甲氧咪草烟成本约15.2元、卖给农民是100元,利润空间大,也难免使农药厂、种业公司和各级经销商争相分这杯羹。

  并非首次出现,农业部门再发提醒

  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朱道荣来电告知记者,他们获悉一份山东先达和山东奥坤所签协议,说如果除草剂出了事,与山东奥坤无关。“但这属于非法无效协议。” 朱道荣说。目前,连云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对“蓝子汉”农药非法经营进行立案,并拟移送公安部门。

  北京炜衡(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洪艳艳认为,江苏金地种业今年虽未参与该除草剂销售,但此前将其合法申请的“蓝子汉”农药商标授权给其它企业超范围推广,并进行非法经营,系明知故犯。按照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许可人对被许可人的非法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朱道荣告诉记者,除一些小经销商掏钱进行局部赔偿外,连云港还有不少稻农损失至今无人赔偿。至于全市绝收、歉收、减产的损失,要待秋后测产时才能测算出来,目前农业部门正在组织登记。省农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已不是“蓝子汉”农药第一次出事。去年,高邮市、兴化市、海安县、射阳县等不适宜种植“金粳818”水稻地区,均出现喷洒 “蓝子汉”大豆除草剂产生药害、水稻死亡事故。“今年药害影响比去年要大得多。”

  省农业部门再次提醒,各地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和种子销售门店,不得推介农民订购“金粳818”等不适宜在淮河以南地区种植的农作物种子,更不得推销大豆除草剂超范围用于水稻。造成农民经济损失的,经营者将面临全责风险;给农业生产造成2万元以上较大损失的,当事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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