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深汕特别合作区蔚然成风,4月18日,深汕特别合作区2024年“4·15”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的分会场活动——“拒绝欺凌 与善同行”普法进校园活动走进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为全校高一年级1200余名师生献上一堂别样的“法治盛宴”。
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委委员、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时春蕾,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学生处主任杨士柱出席了活动。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帮助深汕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事关深汕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事关整个社会的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
此次普法活动,创新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将反映法治思维、法治观念的行为、态度的“广东省法治艺术节”金奖的普法情景剧《不让青春留伤疤》、普法小品《法制知识竞赛》引进了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
现场爆笑不断的同时又巧妙地将法律知识融入其中,达到了“法润无声胜有声”的效果。特别设置的《国家安全知识问答》互动环节更是将全场学生的学法氛围引向高潮,学法热情空前高涨!
一方校园大讲堂,一部法治情景剧。这是一次沉浸式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养成法治精神的法治体验。随着舞台上铃声响起、欺凌发生、老师家访、学生自白、承认错误到最后双方和解......场景环环相扣,情节生动有趣。这场精彩演出,不少学生在爆笑的同时也开始思考,如果是自己遇到情景剧中的情形,应该怎么应对?
活动的最后,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的普法工作人员为在座的同学带来了一场《反校园欺凌主题普法宣讲》,普法人员深入浅出,从什么是校园欺凌出发,系统地介绍了校园欺凌的方式,让同学们全面地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各种表现形式,能够在未来的校园生活中更及时地认识并阻止欺凌行为,并引导同学们面对校园欺凌,要学会通过学校、家庭、法律来保护自己,勇敢地向欺凌者说“不”。
深汕特别合作区自成立以来,注重运用多种形式推动法律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法律宣传“活起来”“落下去”。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以生动、科学的方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让法治意识在每一个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才能更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深汕特别合作区将继续创新形式、以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宣传进校园、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加强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筑牢国家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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