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体育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三部门发布《关于推进 “十四五”农民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有条件的行政村和农村社区每年举办1次以上健身赛事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文化体育活动。
《指导意见》明确了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村青年普遍掌握1-2项运动技能;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基本健全,人均场地面积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模式不断创新,农耕农趣农味特色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农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培训力度持续加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农民体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民体协等农民群众身边的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体育助力乡村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农体文体智体深度融合、多元融合格局基本形成。
同时,《指导意见》也提出了主要任务,要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活动,经常性举办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体育赛事活动,支持农民自发组织开展村歌、“村晚”、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文化体育活动;要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健身设施短板,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注重向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快补齐500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要深入挖掘乡村体育文化内涵,重点挖掘整理列入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体育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涉农特色运动项目,支持纳入各级综合性运动会比赛或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