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利用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进行诈骗案件时,依法为蔡某等三名被害人追赃挽损37.7万余元。
“你通过某虚拟股票交易平台炒股亏的钱,其实是被骗了……”2020年9月的一天,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办案民警拨通被害人蔡某电话。
“骗子。”蔡某果断挂掉手机。直到办案民警连夜赶赴江苏镇江,找到蔡某并向其详细说明诈骗团伙的作案手法时,蔡某才缓过神来,原来自己并不是炒股亏损,而是遭遇了诈骗。
被害人是如何一步步陷入骗局却浑然不觉的?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咸安区检察院查明,自2019年11月起,王某等5人在武汉市租赁场地,组建了统一管理、统一培训、较为固定的诈骗团伙,并发展黄某等4人为下线,利用虚假股票交易平台,诱导他人投资。
该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先由下线诈骗团伙招募话务员,冒充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以“免费荐股”“免费盘中分析”等为噱头,使用特定话术欺骗股民加入他们建立的微信群,并将入群股民的联系方式提供给上线诈骗团伙,由上线开展具体的诈骗活动。
上线诈骗团伙接手后,会安排一名同伙扮演“专业荐股师”,其他人则持有多个不同微信号在群内充当“水军”,对“荐股师”进行吹捧。股民们初次投资时,都会获得一笔回报,正是这点“甜头”使他们对“荐股师”实力更加信服。这些被害人并不知晓他们所加入的“掘金战斗翻翻群”里除了自己外,其他人全都是诈骗团伙成员,就连进行投资的股票交易平台也是伪造的虚假平台,自己投资的资金并没有流入证券交易市场,而是直接进入骗子的腰包。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向9名被告人详细解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终,9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损失37.7万余元。目前,该案已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