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起步开局之年。2021年,石家庄市住建系统将围绕长效机制落实,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同时提示购房市民放心买好房八步走。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2021年,石家庄市住建系统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结合石家庄房地产发展实际,不断加强监督管理。
抓调控。今年要制定印发《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抓检查。加强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检查,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抓惩戒。完善信用管理和约谈制度,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打击力度。继续做好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存量房交易及资金监管、抵押合同备案、租赁合同备案等服务性工作。
抓试点。探索用好中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住房租赁快速发展。
加强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加强保障房建设管理。抓好日常基础性管理,尽快筹集准备好1292套公共租赁住房和80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适时组织好两批共300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搞好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按计划筹集配备500套人才公寓家具家电。
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2021年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5987套。
推进城中村改造。2021年计划启动改造37个村。
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按时完成计划实施的64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加强统筹,重点改造老旧管网、整治架空线路,鼓励加装电梯,注重改造项目中的党建文化、绿化园林、人文历史、便民服务建设。
抓好物业管理。修订《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将“红色物业”有关精神写入条例,加强物业信用信息管理。
搞好危房检查监测。在原有改造政策的基础上,制定D级危房消除方案,推动异地集中建设安置住房对危房居民进行安置,对D级危房和危险程度较高的隐患房全部列入2021年改造计划。
抓好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完成维修资金平台更新升级改造,积极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石家庄市住建系统提醒 放心买好房八步走
3月11日,石家庄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和房产交易中心市场服务科联合发出购房提示,提示购房市民放心买好房八步走:
第一步:选购商品房应查看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五证齐全,重点看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范围中是否包含自己想要购买的商品房。查看项目《预售许可证》可以到售楼部,也可以登录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设有“五证”齐全商品房专栏)。
第二步:在选购商品房过程中,对销售人员承诺的楼盘配套设施最好要求销售人员书面告之,避免后续因承诺事项无法落实而引发交易纠纷。
第三步:在交纳购房定金前,应慎重考虑,一旦交纳定金,如后悔的话,按照有关规定定金不予退还。购房人可以要求与开发商交纳“订金”,订金与定金不同,如后悔不想购房,订金可以退还。
第四步:在购房前,应查看售楼部公示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约定内容应详细了解,尤其是对自己关注的内容,如合同中未明确,应与开发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书面进行明确。
第五步:定金、预付款、首付款要直接打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中明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不要打入销售人员指定的其他账户。
第六步:在交后首付款后,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尽快为自己购买的房产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
第七步:对于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违规销售、信息公示)、市场监管(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综合执法等部门举报,涉嫌诈骗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八步:在购买商品房时,对利用非法集资、返本销售、低价销售等非法手段销售房产的,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低价诱惑,规避购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