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广东佛山一名入职不到一个月的新职员陈某梅随男性主管吃宵夜、唱歌后到酒店同住一间房,第二天离奇死亡。2月8日,其舅舅莫先生向开屏新闻记者表示,他于当天从办案民警处获悉“侄女是被下了药的”,犯罪嫌疑人除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外,还新增加了其他罪名。
据莫先生介绍,陈某梅今年23岁,大学专业为环境资源管理,于2020年6月毕业。因为上学、实习都在佛山,所以她在佛山找了一个与专业相关的工作,于去年12月27日入职一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陈某梅和其母亲
但让所有人想不到的是,1月23日晚上,陈某梅和她的主管在一起吃宵夜、喝酒唱歌,约凌晨三点,其主管先在酒店开了房,10分钟后带着陈某梅进了房间。
莫先生说:“1月24日凌晨五点半,她主管自称外出去买早餐,回房间后过了七八分钟,发现情况不对劲。”最终,陈某梅于24日不幸去世。
▲陈某梅死亡时住的酒店
2月8日,莫先生告诉开屏新闻记者,陈某梅家庭困难,母亲是聋哑人,父亲已经有十多年没回家了。她和哥哥从小就在外婆家、舅舅家长大,苦难的环境也让陈某梅比较独立,性格坚强,她曾在家里的墙上写下了“一定要考上大学”几个字。
陈某梅工作后,莫先生认为她的工作地点比较偏僻,曾劝过侄女回老家茂名市工作,但侄女说想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历练自己,并表示等攒了钱要带母亲去看病,没想到最终和家人阴阳相隔。
“这是很悲惨的,父母都有残疾,好不容易大学毕业了,现在却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莫先生表示,这个主管有家庭,他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
▲陈某梅读书时获得的奖状
2月8日,开屏新闻记者致电涉事公司经理,对方否认其经理身份后将电话挂断,再次拨打均未接通。
据家属提供的录音内容显示,派出所民警称对男子进行询问时,开房男子称其已婚,和死亡的女员工系上下级关系,当晚双方在酒店发生了性关系。2月3日,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派出所工作人员称已立案侦查,对嫌疑人已经采取强制措施。
2月8日,莫先生再次向办案民警了解案情,他称从办案民警口中得知,“侄女是被下了药的”,犯罪嫌疑人除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外,还新增加了其他罪名,但新增的罪名是什么,他称办案民警并未告知。对于侄女的具体死因,他称暂未拿到尸检报告,也并不清楚。
对此,记者联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办案民警,但电话未能接通。莫先生表示,其父亲得知女儿去世的消息后,正从外地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