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式XX,可算最高级别褒奖。行为堪称表率,成就典范标杆。
但,不是所有的经典“教科书”式招牌动作,都是深谋远虑,勤修苦练的自然结果。也可能是无心插柳,误打误撞,纯属巧合。甚至是事后诸葛牵强附会,一厢情愿过度解读。
自己就有亲历的段子:大学体育,选了感觉相比球类精准严苛考核,更易蒙混的武术。事后发现,是无知误会。没有不能量化考核的,哪怕分所谓大一长拳、大二剑术、大三散打,连如广播操的长拳都有标准。实战散打,和重量级至少跨两级对手,打满两分钟,更是致命。无意识保命转身挨打,竟被“尬夸”为“教科书”式防守,更羞惭无地。大意就是,亮出后脑勺,自杀式防守。进则犯规,退为防守,陷人不义,进退失据。
有此联想,是因接连两天,连续仨“教科书”式新闻。更巧的是,全是交通领域,且俩都是礼让消防。当然,这有正经教科书式规范操作,也有瞎联想的跑偏解读,带歪话题。
先看真正“教科书”:“教科书般让行!隧道内百辆车10秒让出生命通道”(9月10日 封面新闻)“私家车教科书式倒车礼让消防 这一波操作获疯狂点赞”(9月10日 燃新闻)。
四川遂宁一个两车道隧道,社会车辆为执勤消防车,自觉车分两路,硬噼出第三条生命通道;后者事发浙江杭州,在一车道的窄小村道,一小车笔直倒车,为对向执勤消防车让道。这都可以让“国民素质论”休矣。社会是每一个体组成,明礼仪重规则遵法纪,执法再配套敦促,则假装法盲不让道的奇葩就会绝迹。
最有分析价值的,是标题所谓“狗打脸”奇事:“男子横穿马路被撞飞 被‘教科书式’过马路小狗打脸”(9月11日凤凰网)。大意是男子没走斑马线被撞飞,此时恰一无拴绳小狗路过现场,且踩斑马线过街。
“人不如狗,啪啪打脸”。但这“教科书”论调和我“后脑门御敌”一样,纯属瞎扯。不清楚交通灯情况,不知是否闯灯。但现场地形,斑马线是最短路线,狗踩线是生物习性惯性,非守法概念。
撞人视频可见,近距离四个斑马线的十字路口,小车未减速未观察,分神才是肇事主因。“车让人”才是交规教科书铁律。不能恰巧有“目击狗”路过,就强行附加教育意义,夸大行人过错。别为噱头,模煳真正责任定性。车让人,人走斑马线,至于狗当然要拴绳,这些才是教科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