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终评评审暨颁奖典礼,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作为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31个入围项目中的唯一一个新经济项目,由安徽省芜湖市申报的“网约车依法治理的‘芜湖模式’——芜湖修订网约车细则项目”,得到评审组的一致好评,最终斩获15个获奖项目的第三名。原因在于,芜湖市对于网约车的监管,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
与传统出租车相比,网约车是新生事物。但就在网约车风生水起,监管层需要避免“红旗法案”悲剧的时候,出租车行业却不断惊呼“狼来了”,寄希望于“新政”对网约车发展的限制。复杂背景下,如何监管网约车成为各地政府的新课题。
“网约车新政”地方层层加码,合规门槛过高
2016年交通部等七部委出台的“网约车新政”提到,在“包容审慎”的前提下,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政策。但具体如何落实,各地都在观望。
结果出现一个怪现象:省会看首都,地市看省会,细则互相抄。理由是“他们审过了,我们照抄没毛病”。问题由此而来:首都把网约车标准定得很高,本身就有争议,地方上照抄甚至“加码”,就更值得商榷。
工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网约车政策发布两周年来全国共有210个城市出台了细则,覆盖62%的地级行政区,车辆合规率仅为0.54%,司机合规率仅为1.1%。监管陷入“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性执法”的怪圈。
为了走出这一困境,安徽芜湖率先修订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大幅度降低网约车准入标准,推进网约车与出租车业务的融合并取得初步成效。今年7月,芜湖的做法入围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第三名,被媒体称之为网约车治理的“芜湖模式”。
2017年7月,芜湖市第一版网约车监管细则发布之初,全市只有46辆车辆、180名驾驶员取得合规证件,事实注册车辆最多的平台“滴滴出行”却没有在芜湖注册备案。
合规化工作推进艰难,效果不佳。出租车却以此为由要求网约车“合法运营”,芜湖市接连发生数起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的对抗性群体事件。监管人员疲于奔命,四处“灭火”,维稳成为第一责任。
芜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晓明说,原网约车管理细则设立的条件标准较高,造成平台、车辆、人员无法及时合规,引发新老业态的矛盾。这种情况必须改变,否则非出大事不可。改变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对此前的细则进行修改。
芜湖率先开出“新药方”,修订网约车监管细则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2017年11月,芜湖市开始启动网约车监管细则修订程序,2018年5月完成修订。新“药方”的主要内容是,从“三个维度”打造标准科学升级。
在平台标准方面,一是对于非芜湖本市的企业法人,不再要求在本市设立分公司,仅要求设立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办事机构;二是不再要求平台重复向芜湖市接入数据信息;三是不再要求平台在芜湖市纳税。
在车辆标准方面,一是不再要求车辆为市区注册登记,改为本市牌照;二是将车龄要求由3 年放宽为5年;三是降低车辆轴距和排量要求,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市区主流巡游车。
在驾驶员标准方面,一是不再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取得市区居住证,改为本市居住证;二是取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6年有效期的规定;三是取消车辆和人员的许可关联,实行车辆、人员分类许可,营运时三证齐全。
新“药方”得到行业参与者的认可。数据显示,芜湖网约车管理细则修订仅一个多月,各项合规许可已超过原政策执行9个月的数量,合规量占全省除省会城市外的44.7%。截至目前,共12家网约车平台取得经营许可证,近800辆网约车取得道路运输证,约8200名驾驶员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
此外,芜湖还对巡游出租车进行了改革,对经营权、利益分配等机制也进行修改、完善。倡导出租车进行信息化升级,接入管理系统,并与网约车进行融合,提高接单效率。
“芜湖模式”广受好评,新旧业态融合发展
“接地气”的芜湖模式得到两种业态参与者的认可,群体性事件逐渐平息。“事实证明改革是成功的。”参加座谈的省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交通广播电台、交警等各分部门的代表等纷纷表示。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员李广乾对于芜湖的改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修订前的实施细则和一些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过于严厉的限制,不符合互联网发展的趋势,芜湖市及时调整思路,呈现了法治政府的担当作为。”
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效羽也点评道,网约车市场严格执法的重点不应该放在准入上,而应更关注服务管理。要让网约车市场的进入变得更容易,但是进入之后的管理要更严格。
芜湖成为全国对网约车管理办法审查修订最为彻底的城市。对缺乏上位法依据和变相设置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全面取消,按照备案车辆的实际确定网约车的准入门槛,特别是在全国首创将网约车与传统巡游车车辆标准拉平,坚持依法监管、底线监管、创新监管,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得到学者、媒体界的一致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