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费师范生政策,有利于为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学输入优秀的青年教师,但是要留住这些优秀教师,还要靠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通过提高教师职业的待遇、地位增强教师群体的荣誉感。这也是全面提高我国教师素质的关键所在。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制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办法》对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全面规定,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一些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已经初步建立了师范生公费教育制度,《办法》将地方制度探索正式纳入国家制度体系并逐步健全。(相关报道见03版)
今年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履约任教服务期调整为6年”。这次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办法》,是对《意见》的具体落实。从“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到“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 从“免”费到“公”费,国家加大了对师范教育的投入保障力度,有利于增强师范生就读师范、毕业后当老师的自豪感,看似只有一字之变,却意义重大,寓意深远。
我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从2007年实施以来,截至2017年,已累计招收免费师范生10.1万人,在校就读3.1万人,毕业履约7万人,其中90%到中西部省份中小学任教。但是,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免费师范生等各方面人士多次提出建议,呼吁对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进行改革,以充分发挥这一国家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这次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升级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也是对各界呼吁和舆论关切作出的积极回应。
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实施以来,不少人把读“免费师范生”视为贫困学生和农村学生升学的捷径,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和城市家庭学生选择读“免费师范生”,甚至会遭遇别人异样的眼光。其实,“免费”原本不是针对贫困学生,而是指按照免费师范生政策招生的学生享受免缴学费、住宿费等待遇。将免费理解为“帮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政策对优秀学生的吸引力,而部分学生选择读“免费师范生”,主要是看重通过这一政策途径被重点大学录取,而非出于对教师职业的热爱。这些都给免费师范生的培养和毕业就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调整后的“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优惠政策进一步增加和强化。在我国已经针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生推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计划之后,“免费师范生”政策就更有调整的必要了。调整为“公费师范生”政策后,这项政策将着力于在招生录取、人才培养、就业履约、履约管理、条件保障等环节加以完善,以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推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这项政策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更注重全过程关注公费师范生的招生、培养、毕业就业和职业发展。新政策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服务年限从10年调整为6年,这一变化传递出一个重要信息,就是要通过加强教师职业建设,吸引公费师范生留在教师队伍,而不是靠服务年限约束公费师范生。实施公费师范生政策,有利于从加强人才培养的角度,为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学输入优秀的青年教师,但是要留住这些优秀教师,还要靠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通过提高教师职业的待遇、地位增强教师群体的荣誉感。
这也是全面提高我国教师素质,尤其是加强乡村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关键所在。只有一边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一边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振兴师范教育,加强优秀师范生培养,才能形成人才培养与教育事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新时代我国教育的新目标,要实现这一教育发展目标,必须系统升级我国教师培养、使用、管理、评价的思维和模式。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调整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主要针对的是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我国地方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政策也应随之升级调整。期待这种调整,给我国师范教育带来新的变化和气象,注入新的更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