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为整治车辆不让行或违法停车影响救护车通行的现象,保障“生命通道”畅通,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郑大一附院发放了首批20台“移动抓拍设备”,可随车抓拍不避让救护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由交管部门给救护车统一配发“移动抓拍设备”,通过随车抓拍的方式来治理不避让救护车行为,这已有先例:如深圳,自2014年起便在全国率先给当地救护车配备随车“电子警察”,实施一年后,“救护车平均到达时间较上一年度同期有不同程度缩短”。
《道路交通安全法》早已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但现实生活中,不避让救护车现象仍很普遍。有个重要原因在于:囿于取证难,对于不避让救护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时很难做到“违法必究”。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交通执法也一样。若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成本在“违法可能不究”中降低,那就很难用严惩来以儆效尤。但如果救护车都能配备了“移动抓拍设备”,则能从源头上解决取证难问题,强化执法查处力度,确保违法必究。
舍此之外,这还可以打消一些车辆“不敢避让”的心理顾忌。之前有些车辆担心因避让救护车而不得已违法,如闯红灯、违规变道等,之后难以“自证清白”。有了“移动抓拍设备”的存证,这层顾虑大可消除。
一方面能以“违法必究”震慑其他车辆“必须避让”,另一方面又能让部分司机“放心避让”,救护车配发“移动抓拍设备”的做法值得在各地推广,用技术来消解“不避让特种车辆”的难点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