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18日发布称,《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已经由市政府批准。年底前,北京市将取消8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建设ETC门架400余个;新增121万辆ETC用户,ETC发行机构将与银行、加油站、停车场等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安装服务;同时,将修订完善收费政策,按新的车型分类调整收费标准。
依据《北京市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北京市成立了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参加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明确了在今年年底前取消8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目标、时间节点,以及收费系统建设和改造、大力推广ETC应用、修订完善收费政策、做好人员分流安置4个方面主要工作和相应的保障措施。经初步统计,需要建设ETC门架400余个、出入口站车道改造1400多条、建设入口治超系统约140处。
同时,要实施入口治超。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实现与收费发卡系统关联,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驶入高速公路。
市交通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要求,市、区联动,年底前需要新增121万辆ETC用户。年底前,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同时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
ETC发行机构将与银行等机构以及加油站、4S店、停车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对接,就近提供一站式全流程安装服务。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渠道资源,支持客户自主选择产品服务,自行注册,自助安装,鼓励发行机构及合作机构开通网站、APP等各种形式的线上发行渠道,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对ETC用户实行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推动高速公路ETC应用发展。全市将继续推广ETC在停车场等涉车场所应用,后续将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新生产汽车预置安装,实现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共享,便利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
《方案》还提出修订完善收费政策,结合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修订情况,调整完善收费标准。
调整京沪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改为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继续研究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同时,清理规范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组织实施优化后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
建立信用体系,对偷逃车辆通行费等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