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强台风“山竹”影响广州期间,位于广州天河区万菱汇写字楼三副玻璃窗从高空坠落。记者17日获悉,万菱汇管理方已采取应急措施,并对大楼所有外立面进行了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已经通知幕墙的维保厂家对跌落原因进行检查,计划在9月21日前完成大楼所有玻璃窗的紧固检查工作。
一段流传于网上的视频,记录了万菱汇大楼玻璃窗坠落的一幕。视频显示,有玻璃窗脱离了大楼主体,其中一块玻璃坠落在大楼下方一处绿化带,当场粉碎。有疑似大楼的附属物和掉落的玻璃发生碰撞,掉落在大楼下方一条车行道上。
17日,羊城晚报记者回访万菱汇现场,发现大楼南面高层处确有三个玻璃窗缺损,缺损的窗户暂时由夹板封着。三个窗户下方的人行道上,物管方已架设铁马围蔽。此外,大楼入口的遮雨棚上散落着不少碎玻璃,广告牌的画框有缺损现象,画布则有一道直角划痕。
万菱汇管理方17日表示,玻璃窗系16日14时30分许脱落。事发时,位于大楼25、26、28楼南面单元,各有一扇窗户被吹落。按照应急预案,管理方已将写字楼南、北面的街道、马路进行围蔽,安排保安人员在各路口提醒路人注意安全。暂未收到有人员伤亡的报告。
此外,台风期间,深圳国银金融中心大厦也有玻璃幕墙从高空掉落。国银金融中心大厦17日暂停对外营业。据了解,深圳市住建部门前往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深圳市福田区住建局表示, 已要求业主、施工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在楼下设置警戒区域,并将幕墙掉落的房间封闭。同时要求业主委托专业机构对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并委托专业机构对辖区所有幕墙开展一次全面排查。
延伸
广州:问责有“主”深圳:6个月一查
针对建筑物玻璃幕墙,广深均已出台管理规范
“山竹”过境,造成建筑物玻璃幕墙玻璃脱落,引发对玻璃幕墙安全的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广州全市有超过500栋使用玻璃幕墙的既有建筑,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广州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规定,建筑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实行所有权人负责制,建筑玻璃幕墙为单一所有权人所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该所有权人;建筑玻璃幕墙属于多个所有权人共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全体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共有人为维护责任主体,牵头负责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维护工作。建筑物所有权人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维护。
根据规定,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应当在竣工验收满1年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此后每5年全面检查一次;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继续使用的,每年全面检查一次。同时要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未进行定期检查的最高罚3万元。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在建筑玻璃幕墙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不少于3年,外墙面防渗漏保修期不少于5年。
9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今年初已就《深圳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4月份,针对该文件,深圳市法制办也通过微信平台举行立法听证会,目前仍在进一步研究。
记者查阅发现,上述文件对建筑幕墙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检查、安全性鉴定、安全隐患修缮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例如,正常使用的建筑幕墙至少每6个月应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建筑幕墙竣工验收或交付使用1年后,每5年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建筑幕墙交付使用满10年时,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黏结性能进行专项定期安全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当遭遇强风袭击后,应对受损部位立即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按例行安全检查的方法对出现问题的部位进行检查。
广东省住建厅发布紧急通知:
房屋市政工程须做复工检查
受超强台风“山竹”影响,9月15日、16日,广东遭遇强风和强降雨的恶劣天气,部分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围挡、脚手架、塔吊和临时建筑等设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为确保后续施工安全,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广东省住建厅17日就台风过后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检查有关事项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全面排查,落实各类隐患问题安全整改。
住建厅要求,复工检查要细致全面,同时也要突出重点。重点抓好排水系统、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脚手架及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