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中考分三年逐步执行省标准,分值提升至70分 - 体育 - 法新网
广州体育中考分三年逐步执行省标准,分值提升至70分
2019-08-06 20:43:37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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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州市定于2021年开始调整中考体育考试部分项目及标准。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实施意见对统一考试部分以及一分钟跳绳、中长跑满分标准进行了修改。采取分步实施,分三年逐步执行省标准。

——《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及过程是怎样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89号)要求,广州市于2013年起开始将中考体育考试中的必考项目由200米调整为中长跑,但中长跑采取低于省教育厅(粤教体函〔2012〕89号)公布的标准实施。

中长跑作为必考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别是耐力素质持续下降的趋势有所遏制。但是满分标准过低,每年有7成考生的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取得满分,现行标准已明显缺乏区分度,不能充分发挥体育考试“指挥棒”对提升学生体质体能的作用。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广州市教育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参考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做法,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评审后,经市司法局审查通过,形成了《实施意见》。

——向公众征求意见后,市教育局对考试项目和标准做了哪些调整?

(一)2021年和2022年

(二)2023年及以后

——《实施意见》有哪些亮点?

《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有四方面:一是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提高至70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第三条(六)成绩呈现和使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1年起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1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分数提高至70分,设置统一考试分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分,有利于提高学生课内外的锻炼积极性。二是分步实施执行省标准。《实施意见》中统一考试项目逐步调整,考试项目评分标准逐年提高,体现了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三是项目和标准设置科学合理。《实施意见》中统一考试项目和标准设置逐步趋向科学合理,考试项目有必考项目中长跑和游泳二选一,选考项目设置与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相衔接,体能与运动技能相结合,体现广州学校体育教学特色。四是加入“三大球”为选考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提出,要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注重运动技能学习,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早在2013年3月出台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体育与健康》一书中已提出加强三大球的教学,广州市三大球从小学开始已有学习基础。通过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让学生逐步养成终身运动的习惯,就能够不断提高运动水平,更好的发挥体育育人的功能,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征求公众意见后,做出的调整主要基于怎样的考虑?

市教育局在对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论证、研究决策,对统一考试部分以及一分钟跳绳、中长跑满分标准进行了修改。采取分步实施,分三年逐步执行省标准,稳妥推进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让学校和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和调整。

——从哪年开始实施?主要对象是谁?

从2021年开始实施,统一考试安排在每年4月,缓考在5月。

参加的对象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即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

——有关情况说明

(一)外地返穗生考试成绩评定是怎样的?

外地返穗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满分20分,需要提供其所读学校七、八、九年级的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体育课成绩满分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满分11分。

统一考试按在穗普通考生标准计算。

(二)往届生考试成绩如何评定?

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70分(2021年至2022年二类考试项目分值为:一类30分、二类2个项目各20分,2023年开始三类考试项目分值为:一类30分、二类20分、三类20分)。

(三)特殊类考生成绩如何评定?

(四)特殊体育考试有什么规定?

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落后、自闭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等特殊考生,可申请参加特殊体育考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可选择在特殊考场参加特殊体育考试,也可选择在普通考场参加普通体育考试。

参加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统一考试成绩取个人所考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如只考1个项目的取所考项目得分,再乘以0.5。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参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在特殊学校就读的特殊考生,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70分。

——专家们怎么说?

庄弼(教授、3级编审、硕导。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修订组核心成员,首届广东省青少年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体质体能,培养高尚情操,锤炼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广州市教育局出台新的《实施意见》,既体现了广州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增强学生体质和育人上下功夫;又体现了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时充分问政于民,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稳妥推进此项工作。应该说《实施意见》的出台既符合当前党中央对培养德智体美劳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又切合广州市提升学生体质体能的实际。

《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有三方面:一是体育与健康考试分值提高至70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第三条(六)成绩呈现和使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2021年起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10分,体育与健康考试分数提高至70分,设置统一考试分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分,有利于提高学生课内外的锻炼积极性。二是分步实施执行省标准。《实施意见》中统一考试项目逐步调整,考试项目评分标准逐年提高,体现了广州市教育局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三是项目和标准设置科学合理。《实施意见》中统一考试项目和标准设置逐步趋向科学合理,考试项目有必考项目中长跑和游泳二选一,选考项目设置与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相衔接,体能与运动技能相结合,体现广州学校体育教学特色。

关于家长和学生关注的中长跑项目评分标准,我认为《实施意见》设置得比较合理,是回归到全省统一的起跑线上。2013年以来,广州市中考体育考试政策的中长跑项目评分标准均低于省教育厅要求的评分标准,历年来广州市初中毕业生中考体育考试成绩满分所占比例过大,不利于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也不符合学科考试规律。省教育厅2012年就公布了考试标准,包括深圳市在内的大多数地级市均执行省标准,效果很好。《实施意见》中长跑项目评分标准逐年提高,最终与省标有效衔接,对提高广州市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对全体考生来说也更为公平。

广州市将三大球设置为中考体育选考项目,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符合国家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提出,要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注重运动技能学习,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能。2013年3月出台的《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体育与健康》一书中已提出加强三大球的教学,广州市三大球从小学开始已有学习基础。

广州市《实施意见》出台后,只要提前做好准备,通过学校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让学生逐步养成终身运动的习惯,就能够不断提高运动水平,更好的发挥体育育人的功能,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地提高我市学生身体素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际,广州市定于2021年开始调整中考体育考试部分项目及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素质教育、检验学校实施体育课程效果、促进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社会对学校体育的关注度和对学生身体健康重要性的认知度,坚持“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体质体能,培养高尚情操,锤炼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体育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二)考试内容和分数

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70分,其中统一考试5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1.统一考试(50分)

(1)2021年至2022年实施方案

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下两类项目的考试,统一考试成绩=一类考试项目成绩+二类考试项目1成绩+二类考试项目2成绩(注:统一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类考试项目(20分)。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二类考试项目(30分)。跳类:①立定跳远②三级蛙跳③一分钟跳绳;投掷类:④投掷实心球⑤推铅球;球类:⑥足球⑦篮球⑧排球。考生在八个项目中任选两项参加考试(注:每类别最多只能选择一项)。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15%。

(2)2023年开始实施方案

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项目的考试,统一考试成绩=一类考试项目成绩+二类考试项目成绩+三类考试项目成绩(注:统一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类考试项目(20分)。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二类考试项目(15分)。①立定跳远②三级蛙跳③一分钟跳绳④投掷实心球⑤推铅球。考生在五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15%。

三类考试项目(15分)。①足球②篮球③排球。考生在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15%。

(3)分步实施方案

一分钟跳绳、800米(女)、1000米(男)满分标准如下(其余标准见“评分标准一”):

2021年满分标准为:跳绳182次、800米(女)3ˊ22、1000米(男)3ˊ37 。

2022年满分标准为:跳绳188次、800米(女)3ˊ14 、1000米(男)3ˊ29 。

2023年满分标准为:跳绳194次、800米(女)3ˊ06 、1000米(男)3ˊ21 。

2.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

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体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1)体育课成绩(6分)。七、八、九年级体育课满分均为2分。每学年体育课成绩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学业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考核,优秀为2分、良好为1.5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10分)。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应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七、八年级每学年满分均为3分,九年级满分为4分;其中优秀为满分、良好为2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注:2021届毕业生只计算八、九年级测试成绩,八、九年级各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

(3)体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分)。体育综合知识测试共40道单选题,每题0.1分。在八年级学年学期末和其他科目期末考试一并进行,考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通识知识。

(三)统一考试考点

1.各区教育局设立1-2个定点考点,组织本地区初中毕业生进行统一体育考试。考点要求有400米橡胶跑道田径场。

2.特殊体育考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设立。

(四)统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安排在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

(五)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的实施

1.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

2.学校应在每年规定时间,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上报测试数据,并将当年免修体育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名单报上一级主管部门。

3.学校应每学年末在校内将学生的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各项目的测试成绩公示一周,接受监督,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市招考办。

4.各区教育局和教研部门要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督促指导学校落实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工作。

三、“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考试成绩评定

(一)外地返穗生统一考试成绩按在穗普通考生标准计算,其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20分,为体育课成绩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之和。外地返穗生需要提供其所读学校七、八、九年级的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八、九年级的体育课成绩9分,七、八、九年级体育课满分均为3分。每学年体育课优秀为3分、良好为2.5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11分,七、八年级每学年满分均为4分,九年级满分为3分;其中优秀为满分、良好为2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注:2021届毕业生只计算八、九年级测试成绩,八、九年级各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

(二)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70分(2021年至2022年统一考试项目分值为:一类30分、二类2个项目各20分,2023年始统一考试项目分值为:一类30分、二类20分、三类20分)。

四、关于特殊类考生

(一)因残疾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终成绩平均分计算。

(二)因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并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

(三)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以及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择考。择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统一考试项目中选择1—3个项目(同类别项目只能择其一)。考试规则同普通考生一样。择考3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5%再乘以0.5(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5%再乘以0.7),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2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5(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7),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1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5(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80%再乘以0.7),作为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返穗生按“返穗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执行)。

(四)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择考或免考。如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统一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统一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按80%计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返穗生按“返穗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执行)。如申请择考,则按第(三)条执行。

(五)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落后、自闭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等特殊考生,可申请参加特殊体育考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可选择在特殊考场参加特殊体育考试,也可选择在普通考场参加普通体育考试。

参加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统一考试成绩取个人所考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如只考1个项目的取所考项目得分再乘以0.5,作为统一考试成绩。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参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在特殊学校就读的特殊考生,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70分。

五、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由市招考办牵头具体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教研部门、初中毕业生学校等各相关单位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范管理,确保体育考试顺利进行。

(二)体育考试实行市教育局、区教育局、考点、初中毕业生学校四级管理机制。

(三)区教育局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体育考试。

(四)市教育局局属中学、华师附中、广东实验中学、各院校附中、民办学校考生以及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参加体育考试。

(五)各区教育局或学校须为考生统一集体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主要职责分工

1.体卫艺业务管理部门

(1)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总体策划并组织有关方面制定考试方案及应急预案。

(2)协调招生考试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体育考试,并对体育考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3)负责组织医务审核组对特殊考生进行审核。

2.招生考试部门

(1)负责考务管理,牵头具体实施体育考试工作。

(2)负责体育考试器材及电子设备管理与使用培训。

(3)负责体育考试成绩数据管理。

3.教研部门

(1)指导各初中学校积极开展体育考试项目科学训练。

(2)解读考试项目规则及规范考试方法。

(3)指导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学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工作。

(4)负责体育考试监考员的选聘、培训以及考试监考工作的现场技术指导。

4.初中毕业生学校

(1)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本实施意见。

(2)实施学生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

(3)结合毕业生体检做好考生的考前体检工作,提前做好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全面摸查工作,排除体育考试潜在的安全风险。

(4)指导学生进行体育考试报名及医务审核,引导考生合理选择体育考试申报类别和考试项目。

有家族病史、先天性心脏病或其它健康问题的学生,建议其家长带学生到医院做好体检工作,以确保有健康的身体参加考试。

(5)组织考生参加统一考试。

(6)加强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心理疏导,并派专人负责做好考生的考试安全措施,组织考生做好考前准备运动和考后放松运动,防止各种伤害事故的发生。

(七)各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在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相关工作联系电话如下:

统筹协调: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电话:22083736。

医务审核: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电话:22083737。

考试规则:市教研院体育科,电话:83334232、83359285。

特殊体育考试:市教研院特殊教育研究室,电话:83359270。

考务工作:市招考办中考科,电话:83906847。

设备数据:市招考办信息管理科,电话:83906865。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8日。

责编:余仁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