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10点,中山路不动产登记大厅2楼,市民陈先生从工作人员手里拿到了崭新的红本本,上面是金色的国徽和几个烫金大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捧着房产证,陈先生和老父亲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多亏了你们哦,真是帮了我们一家子的大忙!”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的权属证明,而陈先生的这本“房本”背后却有很多波折——因为疏忽,他的原房产证写错了10年,最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下属不动产登记中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终于为这对父子更换了正确的房产证。
一时疏忽,门面成了住宅
“这套房子是我父亲过户给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这处位于城东苜蓿园的房子是他父亲于1998年购入的,是一套连家店的一楼住宅,门面面积近38平方米,住宅90多平方米,当时的房产证有两张,门面房是商业用房,住宅是住宅用房,门面房一直用来出租。
2009年,陈父将房子过户给儿子,“再次办证时我们没太注意,因为登记错误,门面房也成了住宅用房,不是商业用房了。”
起初几年,陈先生没在意门面房房产证的问题,近几年南京对住宅楼破墙开店加强管理,由于房产证上没有注明是商业用房,他家的门面房不能出租开店,这给一家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我们也去找过相关部门,但房产证上白纸黑字,已经成了事实。”陈先生说。
给局长信箱写信有了回音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今年7月。
年初机构改革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建,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其下属单位。抱着试一试的想法,陈先生给局长信箱写了封信,反映了自己遇到的麻烦事。
“没想到,很快就有了回复,说要给我办新证。”说到这里,陈先生连用了几个“没想到”。
“没想到”的背后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认为连家店住宅楼曾是普遍现象,要求专门研究这类历史问题的解决办法。“要现场勘查,要比对原始图纸,要对周边现状进行分析……要从实际出发妥善解决老百姓疑难问题。”该局这样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
很快,专项工作组成立,找档案、重新测量绘图,一个多月就把新证办妥了。
同类历史遗留问题将有解决流程
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赵荣军说,给陈先生办新证的手续远比想象的麻烦得多。20多年前房地产市场刚起步,很多程序在现在看来不够规范,比如开发商是自行将门面和住宅分割出售,而档案馆的规划核准图却是一体的;20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房产商已经倒闭,很多资料无从查证等等。
对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工作组对房产重新测量绘图。工作组冒着高温,两次上门勘察、走访邻里左右、协调市房产局改图纸……新的房产证上,门面房注明了是商业用房。
“为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为老百姓服务就是我们工作的‘初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叶斌说,该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调要聚焦“为民服务解难题”,这件事就是其中的一件。
据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在制定标准化流程,为今后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