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坚持高点定位、高标准推进医保特殊药品“双通道”管理,并通过机制创新,增强谈判药品可及性,实现管理服务优化升级。
落实适用于沧州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殊病治疗使用药品目前共计303种,并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的调入、调出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沧州市共有2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双通道”管理,实现院内电子处方流转,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
发布会现场。 孙博摄
今年以来,沧州市对纳入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预约就诊、送药上门等服务。今年8月底,沧州新增25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达到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任务目标。
为确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到位,沧州将深入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改造,实现电子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顺畅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