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在纽约召开,这是联合国秘书长继2009年、2014年之后召开的第三次气候峰会。中方在今年6月举行的二十国集团大阪峰会上与法方、联合国秘书长共同发布了新闻公报,表达了对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的强有力的支持,为峰会取得积极进展注入了政治推动力。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作为习近平主席特别代表出席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更是向国际社会充分展现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坚定维护多边进程、坚定支持联合国及其秘书长工作的积极姿态。
应对气候变化中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
中国将碳排放强度下降、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等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并分解到地方落实。截至2018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累计下降45.8%,基本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森林覆盖率达22.96%,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6亿立方米。经初步核算,2016-2018年,中国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11.3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超额完成年度设定的下降目标,累计下降14.2%,为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和2030年国家自主贡献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在6省、81市开展国家低碳省市试点,积极开展低碳工业园区、低碳城(镇)、低碳社区试点工作,推动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探索低碳发展路径。目前,已有73个试点省市初步研究提出峰值年份目标,试点省市加快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广绿色低碳产品,推动地方经济提质增效,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中国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风险管理,完善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科学规划建设和保障城市生命线系统运行。调整农业生产力布局,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大力推广农业适应技术。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规划涉海开发活动,加强沿海生态修复和植被保护。加强森林经营管理,促进草原生态良性循环,强化生态保护和治理。制定《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在28个城市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2018年共同发起成立全球适应委员会并支持建立全球适应中心中国办公室,积极推动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中国引领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行动领域取得积极成果
受联合国秘书长邀请,中国和新西兰一同牵头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工作,联合国秘书长办公室、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联合国秘书长高级顾问等提供了技术支撑,并动员了包括哥斯达黎加、斐济、挪威、葡萄牙、塔吉克斯坦、摩纳哥、冰岛、巴基斯坦和吉布提等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多边开发银行、非政府组织、学术界、私营部门和慈善基金等多方参与。
在中方推动下,此次峰会期间,中新等共同参与方发布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联盟的成果,包括《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方案政策主张》和《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倡议案例汇编》。在政策主张中,初步明确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未来的工作方向,一是努力推动各方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纳入国家治理、气候行动以及政策工具之中,二是不断加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的国际合作,三是促进更多资金流向“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以实现其应对气候变化的潜力,四是在关键领域提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对于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贡献。发布的倡议和案例汇编,形象地诠释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要义,使各国各界的合作伙伴们更直观的了解该领域的目标和行动,并动员各方加入该领域合作,共同推动各自区域和领域基于自然的气候行动。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金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理念一脉相承,中国也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领域开展了探索和实践,在全球征集的180余个倡议和案例中不乏中国的贡献,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河湖长制度、“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林业领域的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和可持续森林管理、城市生态修复、气候智慧型农业等。
中国在2009年提出的“国家适当减缓行动”(NAMA)中就提出了碳汇目标,在2015年提交的“预期的国家自主决定贡献”(INDC)中继续延续了这一目标,提出使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并明确了“在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城市、沿海、生态脆弱地区形成有效抵御气候变化风险的机制和能力”的适应气候变化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都需要“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贡献。可以预期,中国未来将继续强化“自然”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作用,更好的认识“自然”的价值,最大程度发挥“自然”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方面的作用。
团结各方履行《巴黎协定》义务
在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及近期的多个多边场合,中国领导人多次重申了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合作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一贯立场。中方主张各方切实落实《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的原则和要求,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并考虑各国国情,将“国家自主贡献”制度安排落到实处。特别是发达国家应落实和加强对发展中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承诺,开放市场,开展务实技术合作,这是全面有效实施《巴黎协定》的互信基础和重要条件。
《巴黎协定》构建了各尽所能、合作共赢的模式,开创了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局面,符合全球发展大方向,成果来之不易,应该共同坚守。中国一向积极同各方共同推动《巴黎协定》有效实施,敦促尚未批准《巴黎协定》的各方尽快批约并加入《巴黎协定》,尊重各国依据责任、国情和能力制定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促进发挥《巴黎协定》下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机制的作用,凝聚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治意愿,加强务实行动与合作,加速提升全球行动力度,助力实现2℃温升控制目标,提高全球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通过强化多边主义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
《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里程碑,制定和完善实施细则是落实《巴黎协定》、实现全球长期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中国欢迎卡托维兹第24次缔约方大会虽然通过了一揽子决议,但各方尚未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的实施细则达成一致共识。COP25将于今年底在智利举行,期待中国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同各方一道在充分理解和尊重各方彼此立场的基础上,完成制定一套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确保环境完整性的第六条实施细则。
在“基于自然解决方案”领域政策主张中,还提及建立“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之友小组”,将“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纳入“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在本国应对气候变化决策中充分考虑自然系统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等方面的潜力,在相关领域采取切实行动,深化相关国际和地区合作。联合国气候行动峰会已拉下帷幕,相信在中国等各方共同努力下,峰会的积极效应将得以延续,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度将不断强化,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