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今日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多个绿色债券品种将同步使用该《原则》,基本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趋同。专家认为,《原则》的发布,标志着与国际接轨的绿色债券标准建立,彰显了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走高质量发展之路的决心。
破解发展约束
近年来,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持续壮大,市场规模快速发展。Wind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中国境内共发行贴标绿色债券及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56只,总额4006.4亿元,发行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64%;存续规模14240.4亿元,位居全球前列。分品种看,上半年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288.0亿元,绿色债务融资工具1685.2亿元,绿色公司债券893.4亿元,绿色企业债券139.8亿元。
此前有市场人士提到,在市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品种标准不完全统一,可能制约绿色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一方面,市场缺乏统一的绿色债券标准。近年来,我国逐渐形成了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等4套不同的绿色债券标准,不同债券品种在募集资金用途比例及存续期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另一方面,国内部分绿色债券品种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导致我国部分绿色债券不被国际投资者认可。
2018年12月,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成立,成员单位涵盖交易商协会、外汇交易中心、沪深证券交易所、上清所等25家机构。“绿标委成立的初衷之一,正是助推国内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知情人士表示。
交易商协会官方微信“NAFMII资讯”7月28日发布信息,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将于29日上午发布《原则》。据了解,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此次发布的《原则》,充分尊重国际通行标准,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绿色债券的四项核心要素,提出对绿色债券发行人和相关机构的基本要求,持续推动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统一并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
促进市场开放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制定并发布《原则》,对于完善我国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在加快国内绿色金融标准化进程、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也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中国绿色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记者注意到,此前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统一绿色债券标准;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
知情人士透露,《原则》基本覆盖了包括绿色金融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公司债在内的多个绿色债券品种。截至2022年6月末我国已发行的绿色债券中,符合《原则》要求的绿色债券占比达90%,基本实现了国内绿色债券市场标准趋同。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表示,《原则》基本统一了国内绿色债券的发行规范,国内绿色债券筹得资金部分用于非绿领域等问题也基本通过《原则》得到了解决。
此外,《原则》内容还实现与国际标准接轨,提升中国话语权。本次《原则》发布得到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等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原则》的发布将有利于借助债券市场开放的大趋势树立中国绿色债券的品牌和形象,吸引更多境外机构投资人关注和参与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建设。
“《原则》既要求境内发行人绿色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等中国标准,也认可境外发行人在中国境内发行绿色债券时依据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等国际分类标准。”马骏认为,这将有助于推动中国绿色债券市场与国际接轨,促进中国绿色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为全球投资者参与中国低碳绿色发展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