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只允许我们喝水和上厕所,不让我们下楼,课间只能在教室跟前后桌同学聊聊天”“学生课间活动的最大半径:教室外的过道”“比体育老师更卑微的,是没有课间10分钟的孩子”“孩子在教室里一坐一整天,见不到阳光”……近日,《半月谈》关注学生课间10分钟休息的情况,报道称,课间跳绳、跳房子、踢毽子、打弹珠等儿童游戏在校园内消失了,不少学校课间10分钟鸦雀无声。
“一张一弛,文武之道”。学生在课间适当活动,不仅有助于调整状态,更有利于他们身心发育和创造力发展。现实中,课间圈养的情况在各地中小学校普遍存在,小学则尤为突出。有家长反映,一次趁课间给孩子送东西,发现整个学校都安静得很,以为来错了时间。
活泼好动的孩子,在课间为啥不能下楼“撒个欢儿”?课间10分钟究竟该如何还给孩子?
就客观条件而言,以前不少学校是平房,课间到操场上撒欢儿很容易,但是现在全是楼房,三楼以上的孩子刚下来恐怕就得考虑上去了。
当然,关键问题是学校的管理模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不少学校以强调纪律为名,认为安静才是有纪律的体现,想方设法让好动的小学生安静下来,美其名曰“文明休息”。加之现行的评价体系把教学成绩当作衡量教学质量的唯一标准,成绩好是王道,把课间10分钟用来提升成绩,效果还是显而易见的。
另一方面,学校的安全责任更是“压力山大”。以前学生在学校发生磕碰了,家长不至于把责任都推到学校身上。而如今,就算学校没有任何过错,为了息事宁人,也常常要给予一定赔偿。一些学校只好无奈地作出“不准在室内大声说话或谈笑、不准出教学楼、不准在室外高声说话和嬉戏打闹”之类的“约法三章”。不让学生出去打闹,固然避免了学生受伤家长闹事的问题,却只能委屈被“圈养”的孩子们了。
家长心心念念“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孩子”,出了点事就“全都是学校的责任”。要想让孩子在课间10分钟尽情玩耍,必须切实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
对此,北京、上海、湖北等多地已经出台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从法律层面对事故各方责任进行了严格界定,为校方管理松了绑。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还应该考虑成立专门机构规范处理校园意外应急事件,避免学校与学生家长直接面对,让校方安心开展课间活动。
此外,还有必要建立起赔偿责任机制,以应对学生意外事故。在这方面,几年前上海的探索或许颇具借鉴意义。为破解“家长怕受伤、学校怕担责”这一全国中小学校的共性难题,上海在全国试点推出专门针对校园体育运动意外伤害设计的校园基金,以进一步健全体育运动伤害保障机制,鼓励和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而且,基金保障范围较之以往学校单方面以校方名义投保的学校责任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后者以校方“有责任”为赔付基础,而基金则以意外运动伤害事故的发生为依据,不涉及学校及学生的责任认定。也就是说,学生在校园运动伤害事故中受伤,无论学校是否对此事承担责任,基金都会予以赔付。
少年强则国强。孩子要有智商、情商,也需要适度释放天性、野性。允许孩子在课间10分钟“嗨”起来,应当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