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昨天(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高校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专任教师、辅导员要与困难毕业生结对,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推荐5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
各高校将依托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学生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用足用好“特岗计划”“城乡社区计划”“村医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并向困难毕业生群体重点倾斜。积极宣讲朋辈典型事迹,增强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形成“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同时,通过“宏志助航计划”,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消除困难毕业生心理障碍,量身定制推荐岗位信息;鼓励毕业生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就业帮扶实效。
为全面拓宽就业渠道,市教委开展了“暑期促就业专项行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系列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继续提供就业信息。各高校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岗位,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开发和搜集的岗位需求信息优先推荐给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动员未就业毕业生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主动参与平台组织的招聘活动,用好平台推送的岗位信息。
各高校将建立校院两级领导包干责任制,形成“学校领导包学院、学院领导包专业、干部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实现困难生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全学院、全专业平均水平的目标;建立家校社协同帮扶体系,主动联系毕业生家长,配合未就业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就业育人,持续做好服务工作。
市教委要求,各高校要强化帮扶工作绩效考核,将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评优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