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据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消息,该局依法对一家企业实施行政罚款20万元,同时企业相关负责人已被行政拘留。据悉,这家企业将生产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通过雨水管道排至外环境。
2018年6月28日,陵水黎族自治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在三才镇海榆东线251公里处巡查时发现,陵水海岛混凝土有限公司经营的混凝土搅拌站在生产过程中,部分生产废水未经防治污染设施收集处理,便通过雨水管道直接排至外环境。
经查,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据法律法规,该公司被陵水环保局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陵水公安局依法对该企业相关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