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9)日,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南岸区工商分局获悉,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后,重庆首起商业诋毁案在该区结案。这起案例今日在慢新闻平台发布。
“你们喝的都是毒牛奶”
今年春节前,重庆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接到一通来电,消费者杨女士电话中称,不知怎么回事,家里老人近来不喝牛奶了,换成喝羊奶,询问老人得知,这事跟南岸区弹子石新街附近一家羊奶粉销售店有关。
接到举报后,弹子石工商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杨女士。杨女士说,这家羊奶粉店对外宣传“特仑苏遭遇‘致癌门’,你们喝的都是毒牛奶”等内容,店员称羊奶粉好,能消炎、抗衰老。“我觉得不对劲,就来举报了。”杨女士认为,该店宣传内容过分夸大,希望工商人员介入调查。
弹子石工商所罗所长回忆,当天,他和同事前往这家羊奶粉店,该店店面约40平米左右,老板和3名店员当时正卖力促销。
店家编造的虚假PPT信息误导消费者
该店老板很年轻,90后,自称姓李,是陕西优利士乳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加盟商,见工商执法人员后,嘴里虽然嘟囔着“我们都是正常做生意的”,但还是配合了执法人员检查。
该店老板出示了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材料,罗所长直奔店内小屋,在一台电脑上,发现了循环播放的PPT图文,其内正涉及杨女士举报的相关内容,他当即把相关材料下载、存储、打印,并将与同事一同发现的证据予以固定。
经调查查明,该店为推广自家产品,有意从网络上下载图文,并制作了一段羊奶和牛奶对比的PPT文件,对进店消费者进行现场演示。该店主编造、传播无任何官方依据证明“特仑苏遭遇‘致癌门’”事件的虚假信息,同时,该PPT还诱导性的宣传诋毁整个牛奶行业。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从该PPT中看到,店主以“饮奶健康与饮奶安全”作标题,图文涉及“国内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牛奶过期了变味了,再回锅生产”等内容。
罗所长近年来参与调查多起虚假宣传案,包括冒用他人个人信息、刷信誉等新型案件,他说:“这是我执法10年来,第一次遇见商业诋毁案,稍微有点诚信意识的商家,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工商:构成商业诋毁,干扰消费者正常交易选择
记者从重庆市工商局获悉,此案是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以来,重庆工商部门查处的首起涉嫌商业诋毁的案件。
罗所长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该店主行为损害了整个牛奶行业,特别是蒙牛特仑苏产品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了牛奶产品的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构成了商业诋毁。商业诋毁不但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还向消费者者提供了错误信息,干扰了消费者正常交易选择,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予以严格禁止。
该店主行为违反了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属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南岸区工商分局对当事人已作出“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晚报慢新闻记者了解到,由于该店主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整改,态度良好,被罚5000元,但其受到的行政处罚,已被记录在案,工商部门将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对该店主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公示,其征信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在此提醒创业者,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所有个体工商户、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后,都会依法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