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鉴兄弟省市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从7月开始,本市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将被纳入整治范围。
近几年,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文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逐渐增多,这些大型商业建筑规模大、人流量大、内部空间复杂,一旦发生火灾,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2011年12月15日,北京凯德购物中心发生火灾,数千名购物者被紧急疏散,4个消防中队、21部消防车紧急赶赴现场扑救,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2011年1月17日,鸡西市新玛特中心店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591平方米,疏散千余人。2013年1月4日,寿光市百货大楼购物中心一楼24小时营业的一家中式快餐连锁店发生火灾,随即引发百货大楼购物中心二楼服装仓库起火。
五个方面列为整治重点
结合本市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实际,此次专项治理将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五个方面作为整治重点。其中,在建筑使用功能方面,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从而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在建筑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以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在防火分隔设施方面,将着重检查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等方面。
七项检查内容逐一落实明确
为深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职责,此次整治行动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列为重中之重来抓,并详细设定了七项检查内容。
1.大型商业综合体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八项整治举措铁腕治患
为确保整治行动收到预期效果,切实消除百姓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此次专项从建筑硬件、内部管理以及培训宣传等方面,制定了严密防火分隔、加强设施维护、实施智能管控、压实主体责任、建强消防队伍、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监督执法、实施综合治理八项整治举措。
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防火分区不合理的,进行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进行重新分隔、封堵。同时,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将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