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提出促进汽车消费,实施1亿元汽车消费补贴政策。
文件明确,全年开展5次以上汽车展销活动,每场活动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单车价格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同时,支持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对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公共充(换)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换电设施6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换电设施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座;对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或对外开放的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按照0.1元/千瓦时给予运营补贴。